当发生质量争议时,如何确认质量标准就是个首要问题。一般来说,合同中约定了质量标准、要求的,出口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货物,如果提供了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货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尝试进行协商补充约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看合同条款、交易习惯中是否有关于产品质量的内容,还要查找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接下来是由谁进行构验的问题。如果是表面即可判断质量问题的,比较简单,而如果需要检验确定的情况下,通常来说,以下几种检验结果或报告就比较重要。在货物出运前的双方进行的检验记录是很重要的依据,关键要审查该检验结果有没有经双方的确认,如果是单方的的记录,那么在诉讼仲裁时常难得到确认。有的买卖双方会约定由验货公司在大货出运之前进行验货,这种检验结论就比较具有证明效力,但是现实操作中,有的合同一方只有复印件,那么也将由于缺乏原件而不被认可。在货物出运后,买方才发现质量问题的,可以提交双方约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如果没有约定的,买方也通常可以委托当地的公证机关和检验机构进行检测,但由于此检测由于是单方操作,对方可以提出异议,在诉讼仲裁过程中可以向法院、仲裁机构委托检验、鉴定。另外,有些商品会有法律规定强制检验,此时进出口国的官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也是一种重要的判断质量的依据。
文章来源:法帮网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