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治新闻 > 律师访谈 >

江西南昌律师刘晓琴解答继承

2021年08月04日10:12        法帮网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有时候继承一笔遗产就像天降横财,但遗产继承的诉讼也不少见,人们为了争夺遗产吵吵闹闹,甚至起诉到法院,那么遗嘱诉讼继承人可以只写夫妻一方的名字吗?接下来就由江西南昌律师刘晓琴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遗嘱诉讼继承人可以只写夫妻一方的名字吗

1、遗嘱明确给一方,视为一方所有。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2、未明确给谁,为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由上可知,若是遗嘱明确记载遗产是给一方的,则诉讼中可以只写夫妻一方的名字,若是未明确给谁,则两方名字都可写。

二、继承纠纷如何解决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

(2)合法原则。分清是非是协商解决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标准是继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规定。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协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护。

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遗产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范围包括下列财产: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此外,还包括个人承包的收益。

刘晓琴律师

手机号码:13807065689

执业证号:13601199511817102

执业机构:江西赣联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地 址:南昌市司法大楼阳明路79号一楼

邮 箱:ganlian0791@126.com

刘晓琴

(打电话给我时,一定说明从法帮网看到的,谢谢!)

  相关阅读:

  继承人什么情况下少分遗产

  (一)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才应该不分或少分。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更多]

  遗产继承如何进行分配

  1、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虽……[更多]

  民法典规定的遗产范围是什么

  遗产是指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 主要包括: ①死者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合法财产(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②林木、牲畜和家禽; ③法律允许的所有生产资料; ④文物、资料、债权、债务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合法权益(……[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新闻首页头条推荐: 明天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推荐律师
新闻排行榜
立法律界评论时讯
视频推荐
视觉焦点
每日推荐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