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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采取三项措施推进社区矫正高标准发展

2021年08月05日09:23        法帮网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加大试点创新 打造过硬队伍

——我市采取三项措施推进社区矫正高标准发展

为打造过硬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推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高标准发展,濮阳市司法局采取抓创新试点、抓队伍建设、抓警察派驻等措施,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止目前,全市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高标准开展,社区矫正领域未发生一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

一、率先启动社区矫正官试点工作。在社区矫正领域积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指导清丰县在全省率先启动探索“社区矫正官”试点工作。通过制定完善《清丰县社区矫正官制试点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和《权责清单》等一系列配套性制度,明确矫务长负责制,建立“一组两室四区”(调查评估组、矫务室、法治室、四个责任区)组织架构,搭建总矫务长、矫务员等六个管理层级,进一步夯实了试点工作的制度基础。

二、突出社区矫正队伍素质技能。为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履职能力,濮阳市司法局印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基本技能训练指引(试行)》,明确调查评估、平台操作、应急处置等12项社区矫正基本技能训练模块。通过集中开展知识测试、实务操作、情景模拟、方案讲述等多种形式,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思想淬炼、专业训练、实操锻炼,实现了学有标准、练有抓手,做有规范。

三、注重提升派驻警察工作质效。建立派驻警察轮换工作机制,定期选派监狱戒毒工作人民警察入驻各县(区)社区矫正中心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工作职能优势互补。截至目前,已完成2次共计40名警察派驻工作,积极参与调查评估90人次,入矫宣告209次,训诫105次,走访416人次,组织教育学习1170人次,参与收监执行7件。同时,濮阳市司法局印发《派驻考核办法》《派驻干警工作职责》《派驻工作会议制度》等,明确派驻干警不带职务、扑下身子深入基层参与社区矫正的工作要求,使戒毒派驻干警真正成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力量。(社区矫正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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