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尚未构成犯罪的,应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制止侵权行为: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商标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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