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19条规定,被拘留人在收拘时候或者收拘后有4种情形,拘留所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1、被拘留人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2、被拘留人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3、被拘留人生活不能自理的。
4、被拘留人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
文章来源:法帮网 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
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19条规定,被拘留人在收拘时候或者收拘后有4种情形,拘留所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1、被拘留人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2、被拘留人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3、被拘留人生活不能自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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