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4)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材料(在申请书中填写);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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