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著作人身权的国家一般认为著作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永久性的特点。
主张二元说的学者认为,著作财产权是可以转让的,而著作人身权则不可转让作者有权使其姓名、资格和作品得到尊重。上述权利是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终生的、不可转让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这是二元说的代表。
采用一元说的国家也认为著作人身权具有不可让与性。著作权除因处分之履行而转移,或遗产分割而转移于共同继承人;除此之外著作权不得转移。我国《著作权法》虽对此无明文规定,但从《著作权法实施细则》中可以看出,其只规定了著作财产权可以转移,事实上也说明著作人身权是不能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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