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北京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会,总结回顾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重点任务,会议由市司法局局长李富莹主持。
会上,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明江传达了省部级、厅局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中央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市委十二届十七次全会、全国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会、市委政法委员会(扩大)会议主要精神。
市女子监狱、朝阳区司法局、通州区司法局、公证工作处、复议应诉综合处分别进行交流发言。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苗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一是突出政治性,以最高标准抓实“四项”重大活动。二是发挥统筹性,以最实举措推动法治建设创新发展。三是彰显人民性,以最优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四是体现导向性,以最佳方案推进改革举措落地落实。五是注重实效性,以较好认可展现司法行政新形象。
他指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履行新时代司法行政职责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必须深刻把握伟大梦想的时代内涵,牢记初心使命,把准政治方向。二是必须深刻把握人民至上的时代价值,站稳人民立场,强化责任担当。三是必须深刻把握伟大斗争的时代意义,胸怀“国之大者”,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首都安全稳定。四是必须深刻把握改革创新的时代召唤,夯实事业之基,努力提升司法行政现代化水平。五是必须深刻把握伟大工程的时代要求,推进自我革命,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他强调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做好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是擎旗铸魂,掀起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的新热潮。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四项要求”和市局党委提出的“五大工程”,坚持统筹协调抓学习、领导带头抓学习、覆盖全员抓学习、丰富形式抓学习、落实督查抓学习。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依法治市办、依法行政办以及司法行政系统三个层面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研讨活动。
二是久久为功,抓实队伍教育整顿和巡视整改工作的后半篇。要抓好“当下治”与“长久立”,持续深化监狱综合治理和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专项治理,系统总结第一批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成果。要以更高的标准接续推进第二批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聚焦机关作风抬头、纪律作风松散、八小时之外失管等重点问题。要扎实做好市委巡视“回头看”问题整改,坚持把握原则性、提高针对性、注重实效性。
三是慎终如始,下好维护首都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先手棋。切实防范好司法行政领域的政治风险。坚决确保监狱戒毒场所的绝对安全。全力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四是提高站位,推进统筹法治建设能力实现新加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北京市全面依法治市规划》的贯彻实施,出台配套分工方案。继续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出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八五”普法规划》和《司法行政“十四五”规划》等重要文件。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对标对表市委全会部署要求,配合抓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落地运行、开展企业合规试点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服务保障“五子”落实。
五是善作善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积极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扎实做好全国第二批示范创建活动评审和推荐工作。扎实推进重点立法项目进程,健全完善维护首都安全、文化建设、国际交往、科技创新等地方法规体系。有效推动法律实施,加强执法协调监督,推动落实好疫情防控、重大活动安保、处罚法宣贯实施、执法证件和服装换发、行政执法数据监测评估等重点任务。
六是精益求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实现新提升。优化配置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落实普法责任制,扎实做好宪法、民法典等重点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贯彻国家和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大力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类公共法律服务。
七是强化担当,推进重点改革任务落地最后一公里。贯彻中央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做好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市局深改组第十五次会议部署要求,接续推进年度29项重点改革任务。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仲裁体制机制、司法鉴定诚信等级评估等重点任务。
就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李富莹强调三点意见:
迅速传达贯彻。要结合此次会议的要求,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抓好工作结合。在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市监狱(戒毒)管理局、各区局要总结、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把取得的成效转化到实实在在的为民服务中去。
全力以赴做好冬奥服务保障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冬奥服务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好,为冬奥会的顺利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市监狱(戒毒)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区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市局、市监狱(戒毒)管理局、各区局、各监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