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还要注意投资人变更的情况,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的,原投资人要对现投资人的补充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要承担无限责任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包括三层意思:
一是企业的债务全部由投资人承担;
二是投资人承担企业债务的责任范围不限于出资,其责任财产包括独资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和投资人的其他个人财产;
三是投资人对企业的债权人直接负责。
需要注意地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在一般情况下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是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同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投资人变更后企业债务的偿还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的出售和转让行为并不是单纯的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更涉及到企业经营权的转移,这种转移的过程,便表现为新投资人的加入和原投资人的退出,在这一过程中,实际上是两位投资人共同经营该企业,从法律关系上看,二人已经形成实质上的合伙关系。故原投资人虽已退出了企业经营,但仍应对退出前形成的债务承担责任,但该责任应限于对现投资人的补充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企业自身财产无法偿还,由投资人以个人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来偿还。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后,企业债务仍由个人独资企业和投资人承担,原投资人对现投资人的补充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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