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价款支付没有明确的履行期限,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2021年08月17日17:54        李哲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即丧失该权利,人民法院对其民事权利不再予以保护的法律制度。但是,建筑工程价款支付没有明确的履行期限,该怎样计算诉讼时效呢?

建筑工程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由此可见,建筑工程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

如果在两年内,承包人没有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的,即便起诉到了法院,法院也不会在保护了。所以有建筑工程纠纷的,就应该及时找个律师,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

但并不是说,建筑工程纠纷超过两年就不能起诉了,在出现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情形时,即使超过了两年,仍可以到法院起诉索偿。如承包人一直不间断向发包人追债的,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即使超过了两年仍可以起诉。

那么建筑工程价款支付没有明确的履行期限,该怎样计算诉讼时效呢?

事实上,建筑工程价款支付没有明确的履行期限的,承包人可以随时要求发包人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并且从承包人给予发包人清偿债务的宽限期满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如没有约定付款期限的,承包人可以给予发包人一个月宽限期,期满之日起发包人仍没有付款的,就可以计算两年诉讼时效了。

此外,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要是工程款未结算的,承包人实际不知其应得的工程款数额,也无法确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具体时间,故诉讼时效没有起算。

生活中,承包人最好和发包人约定明确的建筑工程价款支付期限,以便发包人到期后未支付的,就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了。

文章来源:法帮网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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