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规定,当消费者拿到有质量瑕疵的货物时,若要获得合理的赔偿,有下列途径:
1、行使七日内向店主无理由要求退货的权利
当通过网购的方式向网络商店的店主购买所需商品时,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1)消费者定作的;
(2)鲜活易腐的;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5)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因此,当网购到的可退货的瑕疵商品时,消费者可以行使七日内向店主无理由要求退货的权利。若所退货商品应当完好,网店店主应当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商品价款。至于退货运费,须由消费者自己承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2、履行及时检验并通知的义务
履行及时检验并通知的义务,并在约定获法定的时间内向商家就质量瑕疵提出异议是在消费者在发现货物质量有数量瑕疵、外观瑕疵或者隐蔽的质量瑕疵后可以向商家主张违约赔偿的前提条件。
如果未能在约定获法定的时间内向履行及时检验并通知的义务,并向商家就质量瑕疵提出异议,依据法律规定,视为该货物不存在质量瑕疵,那么消费者也就相应地失去了商家主张违约赔偿的权利。
拿到网购商品后,消费者需要及时检验并通知商家质量瑕疵问题并获得违约赔偿的时间如下:
(1)对于在数量和外观上这些显而易见的瑕疵,消费者应当在收获之时检验并通知,比如签收送货单、快递单等;
(2)对于比较难发现的比较隐蔽的瑕疵,消费者可以在发现或应当发现货物有瑕疵的合理期间内,至多收到货物的两年内向商家反映质量问题;
(3)但如果商家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所提供的货物本身是有质量瑕疵的,那么消费者拿到瑕疵商品后是不受检验通知时间限制的,但可以主张违约赔偿的时间仍受案件诉讼时间的限制。
因此,如果错过了上述检验和通知商家的期间,就很难再向商家主张违约责任并获得赔偿的,除非出卖人自愿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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