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有些使用肖像的行为虽然不以营利为目的,但也通常被认为是侵害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的行为:
1、非法制作拥有他人肖像未经本人同意,擅自拍摄其照片;或给受害人画肖像或复制受害人的照片;或强迫他人拍照、画像;
2、侮辱、毁损他人肖像涂抹、盗用他人肖像;歪**化肖像;故意毁损他人肖像,损害他人人格尊严等。
3、未经本人同意,使用他人肖像制作书刊的封面、封底未经本人同意,使用他人肖像制作书刊的封底、封面,配有侮辱性文字,使人产生联想、误解。
4、未经本人同意,使用他人肖像未经本人同意,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在使用他人肖像过程中,不是出于社会公益,且有侮辱、丑化等情节,或超出本人同意的方式和范围。
文章来源:法帮网如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