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交部等颁发了《关于驻外使馆处理华侨婚姻缔结地法的原则》,确立了结婚依婚姻缔结地婚姻缔结地法的原则。并规定中国驻外使馆原则上不受理华侨与外国人之间的结婚登记申请,但是对于双方均为华侨,且符合中国婚姻法规定,驻在国法律允许,双方又坚持要在中国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的,中国使领馆可以为其办理结婚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书。
不论在世界任何国家、地区,中国公民结婚、离婚的事实,在国内是没有记录的除非当你在他国结婚或离婚时,主动向中国驻该国、地区的使领馆记录备案,但这不算是登记或注册又,除非你的结婚或离婚是在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见证下完成,后者才发给你中国的结婚证或离婚证如果国内的某人、某单位有意要调查你在国外的婚姻状况,当然是办得到,但查到了又如何从另个角度看,中国公民在他国、地区注册结婚,在原则上中国是承认这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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