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高度重视法治江苏建设监测评价工作,通过落细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进监测评价的各项指标在全省考核中进位争先。
一是强化分工协作,确保监测项目落地落实。深入研究指标考核细则、口径和计分方法,在全省首家制定台账资料报送指南,针对性采取措施推进工作。同时将每个考核指标细分为一系列需要完成的具体工作事项,每项具体工作事项都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确保把监测评价工作做好、做实、做细。
二是强化协调指导,确保市县两级一盘棋。积极构建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领导、法治调研督察处统筹协调、具体承办单位共同实施的工作格局。明确市直各责任单位法治处室负责人担任考核工作联络员,做好条线业务指导和工作衔接,形成考核工作合力。同时注重做好监测评价工作的协调指导,重点加强对县(市、区)监测评价工作报送的督促、指导、把关,实现监测评价工作市县两级联动,一盘棋统筹推进。
三是强化定期通报,确保监测项目高标准报送。列出各项指标任务进度计划表,明确时限、细化要求,做到时间与任务进度同步,每月有进度,每季有成效,年底有突破。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法治江苏建设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主动与省有关部门沟通对接,掌握监测项目要求、进度,准确把握时间节点,时时报送相关材料,做到过程留痕,不搞年底突击报送。
四是强化考核运用,确保评价工作取得实效。坚持考核导向,把监测评价工作作为推进盐城法治建设工作的“指挥棒”和“风向标”,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