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相应的开发的时候,必须要符合条件才可以进行合法开发。那么,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会受到什么处罚?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下面由浙江律师梁俊景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会受到什么处罚
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以下措施:
1、书面警示;
2、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
3、公开通报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
4、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5、由资质许可机关在资质审查中重点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条
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包括哪些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指出,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追求不正当利益,存在违法违规等不正当经营行为:
1、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2、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3、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4、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
5、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6、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7、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8、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9、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对存在上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不正当经营行为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梁俊景律师
手机号码:18968191158
执业证号:13301201710914200
执业机构: 浙江麦迪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37号浙江财富金融中心西楼22层
(打电话给我时,一定说明从法帮网看到的,谢谢!)
相关阅读:
浙江律师梁俊景解答物业问题
拖欠很多物业中心都会要求业主缴纳滞纳金,那这个滞纳金收取是否有法律依据?接下来由 浙江律师梁俊景 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不按时缴纳物业费被征收滞纳金合法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不按时缴纳物业费被征收滞纳金合法吗 物业公……[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