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犯罪类型 >

浙江一男子持棍打死电动车司机,该男子涉嫌何种犯罪?

2021年09月17日09:58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浙江瑞安一男子持棍棒当街打死电动车司机的消息引发关注。根据现场视频来判断,男子将人打倒后,如果就此罢手,就只是故意伤害,如果受害人轻伤以上的话,就可根据《刑法》第234条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但是男子将受害人打倒后,仍然没有停止,继续持长棍对受害人进行殴打,男子明知如此殴打受害人会导致其死亡,而男子却放任这一结果的发生,其主观目的明显是想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男子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主要构件,因此,可根据《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论处。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房产遗赠怎么写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犯罪类型知识排行榜
犯罪类型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