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下班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违反用人单位用工纪律擅自脱岗提前下班;另一种是通过请假、请示等形式获得用人单位同意而离岗提前下班。对于“合纪”提前下班,应当视为正常下班,不存在认定“上下班”的问题;对于“违纪”迟到的,是否影响工伤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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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迟到或早退途中发生事故,影响工伤认定吗?
单位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应认定为工伤,对于这一问题在实务中已经没有争议。但有关上下班途中的认定,虽然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有关“合理时间”、“合理路径”的认定还常有争议。尤其是涉及到劳动者在受伤时又违反了劳动纪律是否能认定为工伤这一问题,由于立场、出发角度的不同常常会出现完全相反的意见。目前司法实践的普遍观点认为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不影响工伤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法帮网律师解析:
针对实践中对“上下班途中”存在理解不一、适用混乱的现象,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了其审判精神,认为“上下班途中”应当理解为“在合理时间内,为上下班而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单位之间的合理路径之中,该路径可能有多种选择,不一定是固定的,一成不变的,唯一的路径。亦即不能机械地理解为从单位到住处之间的最近路径,也不能理解为职工平时经常选择的路径,更不能以用人单位提供的路径作为职工上下班的唯一路径”。
从以上司法政策来看,司法界普遍认为“上下班途中”应指在合理时间内经过的合理路线,至于何谓“合理时间”、“合理路线”,有学者认为“合理时间”是指大多数人都能够接受和认可的时间;“合理路线”是指大多数人都能够接受和认可的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