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异地违章处罚不服,应当向何地法院提起诉讼?

2021年09月17日11:27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在外地出差,在路边停车时接到了一份违章处罚通知单,当事人认为自己不属于应当处罚的范围,是必须在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所在地起诉还是可以回本地起诉呢?

 
  网友咨询:
 
  对交警异地处罚决定不服,可到本地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吗?
 
  对于异地违章处罚不服的,应当向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向异地法院提起诉讼,不能向本地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中的管辖,一般也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以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以下情况除外、
 
  1、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
 
  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法帮网律师解析:
 
  一、行政案件中,如果行政行为已经经过行政复议,关于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还是复议机关为被告的问题:
 
  1、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2、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4、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5、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二、诉讼费用
 
  原告先行垫付,由败诉方承担。但案件受理费标准较低,如不涉及财产标的,一般每件100元。
 
  原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按《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5条的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收费: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元至30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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