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吗?

2021年09月17日11:42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吗?

 
  网友咨询:
 
  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吗?
 
  法帮网律师解答:
 
  不需要所有股东全部到场签字认可,只要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会议做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就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修正)第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法帮网律师解析:
 
  担任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条件,有以下8点的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唯一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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