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欺诈,是指特别存在于消费领域,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致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消费欺诈与一般民事欺诈应当如何区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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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欺诈与一般的民事欺诈应当如何区分?
法帮网律师解答:
消费欺诈需要满足一般民事欺诈的构成要件,还需要行为为生活消费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属于消费行为。那么,除上述一般欺诈的构成要件外,消费欺诈特指发生于消费领域、发生于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欺诈行为。
一般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
欺诈系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而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该错误的意思表示违背了其真实的意思。具体来讲,欺诈是指故意欺骗他人使其陷于错误的判断,并基于此错误判断而为意思表示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如下:
1、一方须有欺诈的故意,即使被欺诈人陷入错误判断的意思并基于此错误判断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笔者认为,此时的“故意”应当具有违法目的,至少是具有不正当性的,例如排挤竞争对手、抢占市场从而攫取高额利润等目的。
2、须有欺诈的行为,是指为使被欺诈人陷于错误判断而虚构、变更、隐匿事实的行为。欺诈行为是多种多样的,包括积极隐瞒真实情况,在消费领域如提供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名优标志、认证标志、厂名、产地等行为当然也包括有告知义务却保持沉默的行为。
3、须被欺诈人因受欺诈而陷入错误判断,即欺诈行为与错误判断之存在因果关系。在消费领域,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亦应考虑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即基于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识别能力是否因被欺诈而陷入了错误的判断。
4、须被欺诈人基于错误的判断而为意思表示,即基于欺诈的错误判断与最终形成的意思表示之间亦有因果关系。笔者认为,上述两种因果关系实际也是在强调最终作出的意思表示系基于欺诈行为而产生的错误判断,而非其他原因。
法帮网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因此,作为消费者主张欺诈,其举证责任应在消费者一方,即消费者需要证明存在欺诈的故意与行为、损害事实以及欺诈行为与损害事实间存在因果关系等事实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