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经过仲裁后,还能起诉吗?

2021年09月17日16:48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签订了仲裁协议,约定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当采取仲裁程序,但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不服的,能否向法院提起诉讼呢?

 
  网友咨询:
 
  合同仲裁后是还能起诉吗?
 
  法帮网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和第五十八条:如果是劳动仲裁,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其它仲裁,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到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法帮网律师解析:
 
  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
 
  《仲裁法》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第十八条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法司法解释》
 
  第五条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第六条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第七条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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