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中,债权人经常会申请财产保全来保障自身的权益。然而很多债权人不知道的是,申请财产保全也是有法律风险的,那么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有哪些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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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有哪些法律风险?
法帮网律师解答: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有以下法律风险:保全申请错误的风险;不符合保全条件的风险,即不属于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形;申请的法院不具有管辖权的风险,即不是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等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法帮网律师解析:
为了确保债权能够实现,债权人应当做到以下四点:
1、债权人应密切关注债务人的动向,判断债务人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情况。如债务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要及时向人民法院反映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制止,或者变更保全措施,防止标的物失控造成案件难执行。
2、债权人应当通过多种渠道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扩大保全财产的选择面,根据诉讼请求范围或案件实际,尽可能选择那些价值相对稳定的物品进行保全,以达到财产保全的效果,确保将来判决的有效执行。
3、通过人民法院加强对债务人财产的调查核实,防范债务人弄虚作假,转移财产而逃债,确保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能够达到保全效果,顺利实现将来法院裁决的实体权利。
4、如果不起诉,必须与债务人落实还款计划及有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