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揽合同能否转让
承揽合同是否能够转让,需要依据承揽合同的内容进行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承揽工作可以转让给第三人的,承揽合同就不能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条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二、承揽人的义务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承揽人的义务包括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五条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定车合同的当事人委托他人进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认可他人的签字行为的,虽然非本人签字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需要按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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