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符合假释条件的,应当如何办理假释?

2021年10月13日14:35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办理假释的程序依据刑期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由监狱提出建议,提请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但是判处死缓、无期的罪犯的假释,由监狱提出建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请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2、由人民法院对监狱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
 
第三条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刑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监狱提出建议,提请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第四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的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监狱提出建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请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三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百七十四条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如您还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联系法帮网律师进行咨询。

 

img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做无罪辩护不成功会被重判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刑事辩护知识排行榜
刑事辩护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