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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债权人能推动担保方破产吗

2021年10月13日16:48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民法典债权人能推动担保方破产吗

 
一、民法典债权人能推动担保方破产吗
 
担保人为债权担保的,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而担保人不能履行担保责任,并且明显缺乏债务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担保人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债务担保方式
 
1、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人的权利
 
(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的,保证人只能在主要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保证人求偿权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完毕之日起算。
 
(2)保证人对债权人不享有请求给付的权利。其权利主要为抗辩权和抵销权。
 
2、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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