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合同法 > 合同纠纷 >

未按借款合同数额借款属于违约吗?

2021年10月14日13:51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未按借款合同数额借款属于违约吗?

 
双方建立借款关系,签订借款合同时会约定借款数额,到了借款期限对方要按约定拿钱。但是,有些人未按约定给钱,导致借款人拿不到所有借款,所以便认为对方违约,想要主张违约责任。那么,这样就要先确定出借人是否属于违约。
 
按规定,出借人未按借款合同数额借款,没给的部分借款未建立借款关系,不产生法律效力,所以不属于违约。
 
不过,借款人可以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提出异议,要求对方及时拿出全部借款。若是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未提出来的话,那么等到被对方追款时不能再有异议,因为将默认借款人接受相应数额的借款。
 
另外,出借人未按合同约定借款,借款人没有及时提出异议的,到了还款期限,借款人是按实际借到的数额还款。
 
如果出借人主张按约定的借款还款,并以借款合同为证明的,借款人可以起诉处理。借款人起诉时,可以收集整理以下证据反驳出借人:
 
1、银行转账凭证、汇款记录、收条;
 
2、借钱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往来邮件;
 
3、第三人证言。

如您还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 110 148或联系法帮网律师进行咨询。

 

img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 借款合同可以约定滞纳金吗?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合同纠纷知识排行榜
合同纠纷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