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违约免责条件
一、合同法违约免责条件
免责条件:即法律明文规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主要有:
1.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即当事人的违约是由于无法预知或无法防止的事由所造成的;
2.受害人本身的故意或过失,受害人的故意在任何条件下都是免除对方民事责任的条件,而受害人的过失只有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作为免除对方责任的条件;
3.法律规定有或者合同中约定有免责条件的,当发生这些条件时,违约方可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合同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违约责任形式是违反合同的一方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
1.实际履行。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当承担实际履行的责任,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违约方履行或者请隶人民法院强制违约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一方违约时,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采取各种措施以避免或减少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3.赔偿损失。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4.支付违约金。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或者法律规定有违约金时,当事人一方有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行为,就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三、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履行和实际情况来看,造成当事人违约的原因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合同主体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违约。
2.由于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不完备而造成的违约。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容易使当事人误解或者曲解,致使当事人违约。
3.由于主管机关对合同审查、管理不严,合同缺乏可行性研究,所签合同不能履行。
4.市场行情变化或者价格大幅升降,从而影响合同的全面履行,造成当事人违约。
5.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件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6.因发生情势变更而导致合同当事人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