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的作品如何在中国获得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想在中国取得著作权,应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
2、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
3、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成员国出版,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
上述三个条件中“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是指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出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从来没有在任何国家出版过,通过合法程序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
2、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中国境外出版,三十日内又在中国境内出版;
3、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从未在任何国家出版过,经授权改编、翻译后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
外国人、无国籍人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的计算享有中国籍著作权人的同等待遇。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保护期为五十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