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诊导致的医疗费用可以要求赔偿吗?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身体不舒服的时候,可能会选择去医院治疗,而有时候医生也可能出现误诊的情况,导致患者的病情不能得到及时治疗,还可能加重。而因为误诊,在医院治疗期间产生了很多本来不必要的费用,损害了患者的财产利益,那么这些医疗费用,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吗?
1、如果是医院方面的过失,那么医院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民情规定能够,如果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医生的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可以要求医院赔偿。
2、医院在以下情况下,视为医院无过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1)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断的;
(2)尚处疾病早期、症状未能充分显示的;
(3)由于体质特殊或个体差异而导致的病情异常或不典型;
(4)紧急性因素;
(5)地域性因素;
(6)患方自身因素。
因此,如果医院是因为以上原因导致误诊,是无需对误诊导致的损害后果承担责任的。
如果出现误诊要求赔偿医疗费,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解决:
1、与院方协商解决。
如果出现误诊,患者可以先和就诊医院的有关人员沟通,协商解决,要求赔偿金额。
2、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并向当地卫生部门举证医院误诊的相关材料。如果卫生部门确定是医院误诊的,医院就需要承担一定的医疗费用;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3、可以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医院拒不承认误,拒不进行赔偿,患者可以尽快地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