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荐人实行资格管理保荐制度的规定有哪些
在证券法修订草案中曾规定,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证券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保荐机构。有的地方、部门、单位提出,公司债券与股票不同,发行时一般设有担保,且发行人到期还本付息,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可以得到保证,没有必要实行保荐制度。
同时,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一般不采取由证券公司承销的方式,而是由发行人直接向特定人销售,不涉及公众利益,也没有必要实行保荐制度。为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证上市公司规范运行,在申请上市时也应实行保荐制度,并对保荐人实行资格管理。
关于保荐制度的规定,修订草案据此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