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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怎样?要判刑吗?

2021年10月18日11:36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怎样?要判刑吗?

 
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犯罪分子幡然醒悟不再犯罪的情形,不是只在电影电视里才会出现,现实生活中,犯罪分子良心发现的现象也是有发生,这种情况,往往构成刑法上的犯罪中止。犯罪中止,也是犯罪的一种形态,也是需要判刑的,但满足条件时,可以免除刑罚。
 
犯罪中止的构成条件
 
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分子构成犯罪中止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时间条件:犯罪中止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包括犯罪预备阶段、实行阶段。需要注意的是,犯罪既遂(犯罪得逞)以后,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只能算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2、主动性条件:犯罪中止必须是行为人自动地中止犯罪。通俗地说,就是犯罪分子认为可以达到犯罪目的,但在犯罪过程中主动中止犯罪的。如甲为了杀乙,而向乙的食物中投放毒药,甲见乙神态痛苦后反悔,将乙送往医院抢救脱险,构成犯罪中止。即使甲投放的毒药实际没有达到致死量,不送往医院也不会死亡,也不影响甲成立犯罪中止。
 
在实践中,犯罪分子自动中止犯罪的原因,常见的有:
 
(1)真诚悔悟,良心发现而停止。
 
(2)因被害人的哀求、第三人的劝说而停止。
 
(3)害怕日后被发现受到刑法处罚而停止的。
 
(4)基于目的物的障碍。如偷钱时,发现钱太少不偷的,或发现对方是熟人,不偷的。
 
(5)基于嫌恶之情放弃。如强奸犯嫌弃被害妇女过于丑陋而放弃强奸的。
 
3、有效条件: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如A毒杀B,看见B神情痛苦而反悔,不想杀B了,必须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否则不构成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的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刑法明文规定的是“应当”免除处罚、减轻处罚,如果犯罪分子中止犯罪,没有造成损害后果的,就免除处罚,若已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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