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容失败并不必然成立医疗事故,不能一概而论,判断是否成立医疗事故,关键在于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实施诊疗行为人必须为医务人员。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认可,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亦包括从事医疗管理和后勤服务等人员)。
2、医院及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人员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两种过失,且必须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例如:用错药、诊断错误导致不必要的治疗;诊疗不及时导致没有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不负责任地将危重病员转院、转科造成不良后果等。
4、患方存在人身损害后果。给患者造成的危害结果必须符合“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相关法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