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违章如何处罚
一、非机动车违章如何处罚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二、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
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第七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醉酒驾驭
(二)不得并行,驾驭人不得离开车辆
(三)行经繁华路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或者窄桥、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超车。驾驭两轮畜力车应当下车牵引牲畜
(四)不得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随车幼畜须拴系
(五)停放车辆应当拉紧车闸,拴系牲畜
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七十四条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二)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