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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按时交楼如何行使不安抗辩权

2021年10月21日11:11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没有按时交楼如何行使不安抗辩权

 
没有按时的交房,这个时候可以直接到法院方面进行起诉,行使不安抗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中具有明确规定: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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