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夸大病情属于医疗欺诈吗?
一些不正规的医疗机构为了盈利,坐诊医生不惜夸大患者的病情,从而开高价的药物以及进行不必要的治疗获取高额的收入。如果患者从中遭受损失,并且情况较为严重的,那么医生夸大病情可能构成医疗欺诈。不过,是否构成医疗欺诈需要先确定构成要件。
实际中,构成医疗欺诈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1、以虚构或夸大病情、过度医疗为手段;
2、以诱使患者支付非必要医疗费用,取得财产或其他财产性利益为目的;
3、在其医疗水平和能力范围内明显可以避免误诊而积极追求的;
4、给患者生命权、健康权造成侵害或给患者财产权益造成较大损害的。
如果医生看诊时,确实符合以上情况的,那么即属于医疗欺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按规定,构成医疗欺诈将承担以下的责任:
1、追究医疗机构的民事责任
合同法对欺诈行为订立的合同提供请求变更和撤消的选择,对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有过错责任。因此,受有损失的患者可以请求撤销医疗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追究医疗机构的刑事责任
根据欺诈的具体情况,将可能构成以下的犯罪,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合同诈骗罪、虚假广告罪等。
3、追究医疗机构的行政责任
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欺诈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并且,故意向患者出售假药、劣药,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另外,利用非法的价格手段诱骗患者进行交易,也同样会受没收、罚款或者吊销资格证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