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债务只由企业承担吗?
跟人合伙做生意,钱没赚回来还欠下一大笔债,这些债务谁来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先由企业的财产承担,再由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也就是说合伙人也要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又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他们的责任会有所不同,在清偿债务时要分清楚。
合伙企业财产优先清偿合伙债务
在合伙企业存在自己的财产时,合伙企业的债权人首先从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中求偿,而不应当向合伙人个人直接请求债权。合伙企业的财产由两部分组成,包括各个合伙人的出资,还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当合伙企业资不抵债时,就需要合伙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且对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在合伙人内部可以就债务承担订立协议。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承担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坦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