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有试用期吗?
我们都知道,建立劳动关系后,新员工通常会先有试用期,并且劳动合同期限越长,试用期可能也长。但是,一些人被录用为临时工,因为用工时间较短,一旦适用试用期,领试用期工资,将损害到其利益。所以,被录用为临时工时,要先确定是否需要经历试用期。
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在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期限与正式员工的规则相同: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因此,若是临时工签订的合同不满三个月或者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期限的,无需约定试用期。
约定试用期的注意事项:
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员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1)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管是用人单位解除还是员工解除,该用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员工时,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结束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又招用该员工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3)试用期结束后,员工无论是在合同期限内变换工作岗位,还是合同期满后再次续订合同时变换工作岗位,用人单位都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员工的相互考察期,无论最终签订多长时间的劳动合同,对员工的试用期都不可以超过六个月。
3、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