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翻新的手机,可以主张三倍赔偿吗?
在市场上,翻新的手机价格远远比全新的手机便宜,所以商家以翻新的手机冒充全新的手机,属于以次充好,不过因为商家货不对板,所以对买家来说翻新机即是假货,所以主张商家三倍的赔偿。
按规定商家提供商品或服务时有下列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的可以三倍赔偿:
1、商家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比如掺水的酒;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其实可能卖的是原价;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其实就是“货不对板”;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比如拉人捧场做戏;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比如虚假的电视广告;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3、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所以,商家以翻新机冒充全新的手机,误导消费者购买到翻新的手机,并从中获取了全新手机的价格,其实属于欺诈,消费者自然可以主张三倍的赔偿。
对于三倍赔偿的具体规则,具体是按照以下两点进行:
1、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购买到翻新机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翻新机出的价款的三倍;
2、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那么就按五百元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