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逾期未交付建筑工程,要承担哪些责任?
生活中,承包人由于施工人手不足、消极怠工等各种原因,会导致建筑工程不能如期交付,往往都会构成违约,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这时,承包人需要哪些责任呢?是不是一定要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工程逾期交付承包人承担哪些责任
在实践中,承包人在承接建筑工程时,都会和发包人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对工程款、工期、材料等相关事宜进行约定。
因而,当承包人逾期交付建筑工程的,应该按照建筑工程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
倘若建筑工程合同对逾期交付工程的后果没有明确约定,后果压根没有签订书面建筑工程合同的,按照《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仍要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
但是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的,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资料予以赔偿,否则即使起诉到了法院,也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建议最好找个建筑工程律师协助处理,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妥善计算索赔金额,避免少赔漏赔,甚至不赔的情况出现。
那么是不是承包人逾期交付工程,都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呢?
当然不是。
在实践中,承包人逾期交付建筑工程的,并不是只是因为承包人自身的原因,有时也会是因为发包人的原因。通常情况下,如果是由于发包人下列原因,导致建筑工程延期交付的,承包人无需赔偿:
1、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2、发包人拖延提供施工条件,拖延提供场地、图纸等。
3、发包人逾期提供甲供材料。
4、发包人未办理建设行政审批手续,导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勒令停工的。
此外,如果承包人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停工、窝工的,不但不用承担延期交付建筑工程的责任,还可以要求发包人赔偿相应的损失,但前提是承包人必须有相关的证据资料,如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停工通知审批手续、工期延顺手续的证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