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行政赔偿诉讼立案了就能胜诉吗?
因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导致自身遭遇损失是可以通过申请国家赔偿来获赔,同时可以通过提出行政赔偿诉讼来获得赔偿,但并不是说行政赔偿诉讼受理立案就会获得胜诉获得赔偿。
想通过行政诉讼来获得行政赔偿,首先要看是否能提出行政赔偿诉讼,单独提出赔偿请求通常适用于:
(1)争议双方对行使职权行为的合法性没有争议,但对行政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
(2)行使职权的行为已经被复议机关确认为违法或已经被撤销、变更,但复议机关并未对行政赔偿问题作出裁决,或受害人对复议机关的赔偿裁决不服的。
(3)行使职权的行为已被法院判决确认为违法,或已被法院判决撤销,判决生效后,受害人提出赔偿请求的。
(4)行使职权的行为为终局裁决机关所为,该行为的合法性已不得争议,受害人对于赔偿仍有异议的。
(5)受害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事实行为提出赔偿请求,而无意对该行为的合法性提出异议的。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情况,都需要适用赔偿先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