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只签发保险单能确定承保吗?
一般投保人交纳保费后即会出具保险单,不过,在实践中,有些保险业务员为增加业绩,节省签订保险合同的时间,就会直接给签发保险单。那么,投保人在接到保单后,即以为保险人确定承保,一旦后面出险,即开始主张理赔。
保险人是否确定承保,得先确定保险单的效力。
对于这一点,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时会做约定,实践中通常有以下的约定:
1、保险费交清之前发生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2、保险费交清之前,签发的保险单不生效;
3、签发保险单后,投保人需在五日内交清。
所以,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时有以上的约定的,即属于附条件的保险合同,其实并不产生实质效力,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事实上,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但是,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只是保险人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也不是判断合同是否成立的标准。
这里还注意的是,保险合同成立后并不意味着保险人开始承担承保责任。
根据法律上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约定支付保费后,保险人即要按约定的时间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