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写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般应包括行政违法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其中行政违法犯罪记录包括被以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违法记录;刑事犯罪记录则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犯罪记录。而警告、罚款等轻微违法记录,依照规定目前尚不作为开具内容。那么,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写?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写
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公安机关不对个人出具。需要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的复印件。
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者证明。
3、自己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
4、申请人填申请表。
根据《关于规范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的通知》规定,公民执业需要申请出具证明的,凭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申请执业相关的文书(表格),填写《公民要求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书》,向其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二、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范围
无违法记录范围会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证明公民在辖区内未发现犯罪事实,触犯了法律被逮捕都有犯罪记录,如果记过档案即使未追究刑事责任也属于犯罪。
《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三、无犯罪记录证明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区别
无犯罪记录证明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二者没有区别,但必须由用人单位申请,公安机关不对个人出具。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根据《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第二款第八项规定:
无犯罪记录证明。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建立并逐步完善犯罪记录制度,人民法院负责通报犯罪人员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
公安派出所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办理。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可以申请查询本人有无犯罪记录。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对犯罪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