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过期的食品属于欺诈吗?
按照通常的概念,过期的食品不利于人体健康,所以法律禁止销售过期的食品,因此,在实践中消费者买到过期的食品,可以积极积极找经营者索赔。不过,经营者卖过期的食品是否属于欺诈,那么首先得看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首先,从我国《食品安全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可以认定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属于禁止性强制规范。
其次,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又明确将销售过期食品,并且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骗、误导消费者的,确定为欺诈行为。
所以,从当前规定的法律看,经营者卖过期的食品可以定性为欺诈。
经营者销售过期的食品将接受以下的处罚:
1、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就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法律、法规对此未做规定的,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且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如果经营者的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4、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经营者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还会将涉事的经营者记入信用档案,并且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