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欺诈客户,如何要求赔偿吗?
股票、基金等证券交易,投资人往往都是委托证券公司代为进行的,但生活中,证券公司或其工作人员,出于获取佣金等目的,会走出欺诈客户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投资人的合法利益。当投资人发现此种情况的,应果断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以及从业人员欺诈客户的行为包括:
(1)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2)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3)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4)私自买卖客户账户上的证券,或者假借客户名义买卖证券;
(5)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6)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人的信息;
(7)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当投资人发现客户存在证券公司或其从业人员,存在欺诈客户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责索偿:
1、协商。投资人与证券公司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是解决纠纷最好最快的方式。
2、委托律师进行磋商。与一般投资人相比,律师在谈判经验及法律知识等方面都有明显优势,且投资人聘请律师会给违法券商压力,利于维权追偿。
3、到法院起诉索偿。这是投资则最后也是最有效的维权方式,协商不成时,建议及早让律师到法院起诉维权。
但需要注意的是,投资人在进行索偿的,一定要注意收集保存相关证据资料,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想要在法院诉讼中胜诉的,就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