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罪中“内幕信息”应如何界定?
在证券交易市场中,或许很多人都听过内幕交易罪,知道公司股东、高管及亲友等,都可能会因泄露内幕信息而被抓被捕。但什么是内幕信息,往往很多人都不清楚,以致有些投资人收到某些消息时,显得过分“小心翼翼”了。
什么是内幕信息呢?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内幕信息在我国证券法中已有明确规定,按规定,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1)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3)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4)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5)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6)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7)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
并不是知道内幕信息后,进行股票、基金等证券交易,就回构成内幕交易罪的,只要满足《刑法》规定的条件,才会构成内幕交易罪或泄露内幕信息罪。
如果您是期货、证券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不管是合法知悉还是非法获取的,都不要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否则涉嫌内幕交易罪或泄露内幕信息罪,将需要受到刑法处罚。
倘若您因涉嫌内幕交易罪或泄露内幕信息罪,已被警方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的,最好尽早委托专业辩护律师协助处理,自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