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束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一、约束是行政强制措施吗
约束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是对其紧急实施的一种强制性的最大限度限制其行为活动的医疗保护措施,它是精神科治疗护理这类特殊患者的方法之一,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其他意外因素对患者的伤害。
《约束性保护》应用原则:
(1)患者当时有伤害自身或者危害他人的危害性;
(2)为保证患者得到及时地治疗;
(3)其他较少限制的措施在当时无法提供或使用后无效。
约束对象:
“约束性保护”的适用对象是精神病患者,并且处于发病状态,适用原则是患者存在危害性。
当然也有例外,譬如《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五条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在老年精神科多用于痴呆、运动灵活性欠佳或有行为问题的患者,原因是患者步态不稳以及有摔伤的危险。此外,针对有意识障碍、躁动、谵妄等症状的老年人,约束保护可提高其治疗依从性,防止意外的发生。
二、强制措施有哪些
根据使用场合和所追求目标的不同,并考虑到与行政强制的形式相对应,可以将行政强制措施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或形态:
1、执行性强制措施;
2、即时性强制措施;
3、一般性强制措施。
还有行政强制措施包含两类: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如人身管束、收容审査;
2、对财产的限制,如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