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拆迁安置 >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2021年10月27日15:37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1.拆迁补偿的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
 
我们律师在接受被拆迁人委托时应提示委托人,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是选择权要受到以下两种条件的限制:
 
一是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
 
二是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
 
2.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
 
由于被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故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
 
(2)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
 
(3)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
 
(4)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的。
 
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要注意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订立协议的主体。
 
(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
 
(3)补偿安置方式。
 
(4)货币补偿金额。
 
(5)搬迁期限。
 
(6)违约责任。
 
(7)争议的处理。
 
(8)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还须注意如实行房屋调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还应当包括调换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层次和房屋交付时间等事项,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拆迁居住房屋以期房调换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根据建设情况约定过渡期,并遵守过渡期的约定。过渡期内,由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拆迁人还应支付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则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资源局制定。
 
二、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农村合村并镇拆迁补偿标准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拆迁安置知识排行榜
拆迁安置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