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吗?
遗嘱订立就会涉及到日后遗嘱执行的问题,通常遗嘱执行人会在遗嘱中指定,当继承人被指定为一种执行人时,难免会引起其他继承人的不满。但目前我国对遗嘱执行人没有禁止性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同时也为遗嘱执行人的。
继承人可以是遗嘱执行人,法律对此没有禁止性规定,但对于遗嘱执行人应当具备哪些法律资格确有所规定,所以首先应该判断是谁可以是遗嘱执行人。
在立法上应对遗嘱执行人应具备的法律资格作出明确规定:
1、具有民法意义上的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2条和第13条规定,以及《继承法》第22条规定的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的立法精神,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即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具有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符合法定条件的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即满足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这一必备条件),也具有这一资格。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丧失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
2、具有社会生活实际经验,能独立管理遗产并依照遗嘱全面完成遗产的分配等相关事项。
由于遗产的管理和分配事关遗嘱人遗愿的实现和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等利害关系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对遗嘱执行人素质的要求比较高,除了要求遗嘱执行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外,法律上还应当明确要求遗嘱执行人应当具有社会生活经验和遗产管理能力,以确保遗嘱所规定的遗产分配事项能够得到全面正确的执行。
因此,只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具有社会生活实际经验,能独立管理遗产并依照遗嘱全面完成遗产的分配等相关事项的人就都能够成为遗嘱执行人,因此继承人也是可以担任遗嘱执行人的。
遗嘱执行人的职责:
1、对自己产生存在方式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这是遗嘱执行人的首要任务和职责。执行的遗嘱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这是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
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意思划定遗产范围、偿还债务、追偿债权等各种财产权益。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从遗产中支出。
4、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等相关当事人,宣布遗嘱,就遗产情况作书面报告说明。
5、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在分割财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