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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多个法院具有管辖权该怎么办

2021年10月29日11:59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刑诉多个法院具有管辖权该怎么办

 
刑诉多个法院具有管辖权
 
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七条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综合上述的规定,刑事诉讼中两个管辖法院跨省,发生管辖争议,应当层报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例如,两个不同省的县级人民法院发生管辖权争议,应当由县级人民法院分别层报各自市级中级人民法院,然后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各自省高级人民法院,再由高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所以,最后应当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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