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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引发合同之债的有哪些情形

2021年10月29日13:46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能够引发合同之债的有哪些情形

 
 
建设单位拖欠工程进度款;建材供应商供应的建筑材料不合格等方面。
 
合同之债特点
 
第一,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
 
第二,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不能发生合同之债。
 
第三,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
 
第四,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即合同之债的产生、形式、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多属于任意性规范,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可以排除合同法上之任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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